人事人才办公室

发布者:发布时间:2022-03-01浏览次数:98

主要职责:

1.贯彻落实校(院)人事人才政策,负责研究制定学部人才引进计划,研究制定学部人事人才制度和政策,并组织实施。

2.负责学部专业技术岗位、工勤岗位的设置和聘用管理,组织实施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。

3.负责学部科员及以下管理岗位、专业技术岗位、工勤岗位的人员调配、管理与档案审核;负责学部合同制用工和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。

4.负责一般专业技术岗位、管理岗位的公开招聘工作。

5.负责学部职工的工资、补贴、福利、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管理与监管。

6.负责学部职工考勤工作;负责专业技术人员、工勤人员、科级及以下人员的考核奖惩组织工作;负责劳动人事争议预防、调解工作。

7.牵头组织相关部门、单位的业绩考核和职工考核工作。

8.负责学部优秀硕士及以上人才的引进、报到、考核、跟踪培养、待遇兑现及后续服务等工作。

9.负责国家、省、市各类人才项目和各类高层次专家推荐评选的申报、管理考核、待遇兑现和后续服务等工作。

10.负责研究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。

11.负责在职职工工资及退休职工养老金业务办理;无房职工补贴审核和申报。

12.负责职工在外兼职的审核、处级以上干部兼职报批手续办理,出国人员信息审核。

13.负责省机构编制和人事专网、社保专网、离退休系统等数据库维护工作及统计报表;人事相关的年度预算编制工作。

14.负责社保业务、保健工作、大病就医等手续办理。

15.负责开展教师思想政治、师德师风评价,建立教师师德诚信档案,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贯彻到教师入职、聘岗、培育、考核、晋升等环节。开展新教工的入职教育、校史校情教育和老教工荣退活动。组织开展师资培训,提升教师教学科研能力。负责组织开展教师资格认证相关工作、国际国内培训、教师访学的派出与接收、学历提升等工作。选树优秀教师在立德树人、教书育人方面的榜样典型。

16.完成其它业务相关工作及上级部门和学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